不要吵!不要吵!我要講話啦~我要講話啦~
ㄟ!那個誰~把麥克風幫我喬一下!


相信上星期大家都看到了有關血統書的新聞,
為什麼我和一些朋友要做這個大家都知道的老新聞嗎?
就是因為是老新聞老到大家都知道可是卻沒有人去正視管理,
讓狗狗的繁殖環境越來越差!越來越離譜!
講到這裡,我不得不咆哮幾聲!汪!汪!汪!汪!


 


我出生以前阿,多力拔說假血統書的新聞大多被認為只是抬高狗狗身價的議題,
這次的主題其實是希望從消保官開始,往上延伸,一直到主管機關-農委會都要重視這個問題!
多力拔說他其實對記者的報導有點覺得可惜,雖然認真的記者也有,但是沒有講到重點的也不少…


第一,我聽多力拔不斷的和記者說血統書應該是要可以証明這狗是經過一定程度的篩選、是有經過管理的,
所以擁有血統書的狗,應該都要有相當程度的健康身體。可是記者報導出來,卻幾乎完全忽視血統書最早應該代表的意義,
只有名種犬上做文章…因為他們不了解血統書在繁殖上的意義,也不願去了解。


國外較專業的做法,是用晶片、DNA等方式來輔助血統書,如此才能做到一狗一証書的最基本要求!
再來就是非常長時間的做疾病的記錄,哪一隻狗在哪一階段生了什麼病,都一一記錄,
如果是屬於遺傳性的,絕對不會讓他們再繼續繁殖下來,因為如此,才能保留好的基因下來~


有遺傳疾病的狗狗,他們的生活有一定程度的困擾,就像多力拔遺傳了上一代的鼻病的問題,
他常常包一堆不能吃的餃子,還一直哈啾哈啾的吵得我很難睡覺!
多力拔是人,所以他自已會去看醫生,而且你們人的醫學比我們狗發達很多,所以多力拔很快的就可以控制住了…
我們就不一樣,狗狗有了遺傳疾病,首先他的主人要有耐心和愛心,不然我們很容易被踢出家門,
不然就是被退回繁殖場,過著不知下一步在哪的日子…
就算主人很用心的照料我們,我們也捨不得主人每天為了我們的身子傷腦筋!


人們都覺得你們人的下一代健康是最基本的,先有健康再來談美不美、帥不帥,我們狗狗也是一樣的啦~
美國有犬種排名及種公種母排名,所謂犬種排名就是一般常見的狗狗選美比賽,
參賽狗狗的本身條件很好 但不一定可以把他的好條件遺傳到下一代,就單純本身條件好而已!
另一種種公種母排名,也就是繁殖犬,通常很少比賽 因為他的價值不需要賞歷來證明,他的優點是可以把好條件遺傳到下一代!
還有一種超級超級狗,他是兩者兼具,這對繁殖者來說,根本是個寶,出多少錢也不會賣!
所以所謂的冠軍犬並不一定符合繁殖犬的條件,繁殖犬的地位是高於賽級犬的~


台灣只有犬種排名,所以極大多數的繁殖者,拿一般犬種排名的狗狗來繁殖,其實是不一樣的喔,
也難怪我號稱冠軍犬的後代(先不論血統書真不真啦~),卻出現了不應該有的髖關節問題!
怎麼說呢?因為美國不論是比賽犬、繁殖犬,做髖、肘關節的OFA認証,是極普遍的作法,
這就是一種繁殖篩選~
再嚴格一點的,有視力、甲狀腺、心臟、膝蓋骨等,都有相關的認証單位,這些就是健康証明!
有通過認証的狗狗才能參加比賽,也才能繁殖!簡單講就是人類的優生學啦~


說對自已繁殖出來的狗有多好多有信心的繁殖者,為什麼又不敢去做有國際標準的檢查及認証呢?
一句~國外對這些檢查標準充滿爭議~就要否定美國四十年的統計和篩選成果?
簡單講就是不專業、不老實、不願真心的去繁殖真正健康的狗,
如果真照美國的標準,血統書就不是說拿就拿、說印就印、搞不好一年真的只能生一胎…那哪有獲利空間阿?
賣狗繁殖狗的人,請了解你們在做的事是製造生命耶~不是在做狗玩具喔!
你給了我們一個不健康的身體,我們會痛苦一輩子!如果你們是要生自已的小孩,會不做產前檢查嗎?
講到這裡,真是氣到不想講了…




接下來就是多力拔覺得可惜的第二點,每一個記者都在問我身價是多少,我的醫藥費是多少時…
多力拔都會說我是非常低價的柯基犬,並不是每一個飼主都是看到血統書就花大錢去買狗狗的!
雖然血統書這件事情,的確有消費行為上詐欺的嫌疑,雖然記者會出席的人不斷的告訴消費者要請賣方提出健康的証明,
也告訴他們美國的作法,是提出哪些証明,不過我覺得記者阿姨和叔叔們都不太愛聽…
他們通常只停留在多力拔要花多少倍狗價的錢來養狗這類的事上…


其實,不論是何種証明,總要有個公信力,這個公信力就是須要主管機關定遊戲規則來讓賣買雙方遵守,
當裁判的也才能執法,台灣可以不理人家美國做了四十年的OFA,但至少也要有一個規則,不然賣方隨便拿了幾張紙出來,
消費者也無從評斷那些紙的代表性吧…
所以我們在呼籲不要只信血統書還要看狗狗的健康証明,結果記者只記得了不要信血統書而已…
當然要看什麼健康証明,自然也說不出來…


多力拔可惜的第三點,是在第三天由立委召開的記者會,已經公佈了各大犬協濫發血統書的証據了,
主管機關農委會還是說無法可管…當天的新聞稿就寫明了:

動保法第二十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前項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申請許可之程序與期限、註銷、撤銷許可之條件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寵物業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對寵物業者,得派動物保護檢查人員稽查其設施及寵物管理情形,
負責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第九條 
民間機構、團體申請為寵物登記之登記機構者,應檢具申請書,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辦。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辦理寵物登記業務,不受前項限制。


第十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受理民間機構、團體申請為寵物登記之登記機構,
應由動物保護檢查人員勘查合格後,始得辦理委託契約。


第十一條 
民間機構、團體受委託為登記機構者,應於每年一月底以前,將上年度辦理各項登記之件數及飼主資料,
報請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每年應至少一次派動物保護檢查人員至委託登記之民間機構、團體,
稽查其委辦業務執行情形,受委託之登記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於訂定前條委託契約時,應將前二項文字於委託契約中載明,
違反前二項之規定者,得予終止委託契約。


不但告訴大家這些辦理犬隻登記的單位要怎麼申請,也告訴了主管機關要如何去監督他們!


其實各國的血統書都不是政府單位發的,但是政府還是有權也有義務要去管理他們,不然就像現在一樣,亂發一通…
可惜的是記者都沒有注意這一條…只靠消保官獨自努力…看得我又激動了起來!



 


下一步要努力的,就是管理登錄,由政府來對繁殖業者及寵物業者做有效的管理,對每一隻種公種母做登錄,
重新給與血統書原來的功能,給狗狗們有健康的保障和有品質的生命,
讓那些只想賺錢的惡質繁殖者及寵物業者,包括非專業的自家繁殖,沒有辦法再靠動物賺錢!


再嘮叨一句…愛狗不等於會養狗,會養狗不等於可以繁殖狗!很難嗎?換個說法好了~
                        愛車不等於會開車,會開車不等於可以製造車!
                        愛小孩不等於會養小孩,會養小孩不等於可以生小孩!
           
這樣有沒有好懂多了?


血統書的問題眾所皆知,但為什麼沒有人想要去改善呢?社會不是要進步嗎?總是要有笨的人去衝吧!
我常唸多力拔說阿,他當時什麼都不懂就養了我,我要罰他花更多的時間去了解狗狗的事情,
不然他也是成為惡質業者的幫兇!聽到沒有!汪!汪!汪!汪!



 


BY  多力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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